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隆林各族自治县位于广西西北部,处在滇、黔、桂三省交界地带。它东与田林县为邻,南与西林县接壤,北以南盘江为界,与贵州省的兴义、安龙、册亨等县市隔江相望,总面积3543平方公里,全县辖21个乡(镇)179个行政村(街)26个村民小组,人口35.4万。隆林是一个“老、少、边、山、穷、库”的县份。1997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为革命老区;隆林是多民族聚居区,全县有苗、彝、仡佬、壮、汉等5个民族,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9.41%,是广西仅有的2个各族自治县之一和百色市12个县(区)中唯一的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;境内重峦叠峰,沟壑纵横,石山面积占总面积的34.92%,土山面积占65.08%;是广西28个国定贫困县之一;是电站库区,“九五”国家重点工程天生桥一、二级水电站和平班水电站就在隆林境内建设,电站淹没涉及5个乡镇32个行政村206个村民小组30101人,淹没面积达84201.82亩。